泡泡玛特图片盲盒-“泡泡玛特”撞瓷器 “泡泡玛特”南通一家书店因销售侵权盲盒被责令赔偿1万元
盲盒可以说是当前潮流玩具市场上最受欢迎的产品之一。 “玩盲盒”已成为当今年轻人的时尚。特别是一些知名品牌的盲盒产品在相应市场很受欢迎,因此一些不法商家看准“商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知名品牌的盲盒产品,以谋取非法利益。利润。
今天,记者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表情包设计,南通市崇川区一家书店因销售假冒他人注册专有权的盲盒玩具,被认定构成侵权卡通人物,获赔1万元。商标。
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为注册商标所有人。 2020年下半年泡泡玛特图片盲盒,泡泡玛特公司经调查发现,崇川区一家书店未经许可,在店内销售假冒泡泡玛特公司的“POP”产品。 “MART”系列玩具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经公证取证,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书店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万元。
被告崇川区某书店辩称,涉案涉嫌侵权玩具是从阿里巴巴网上购买的。购买时,他们查看了卖家对应的网站注册信息,认为是从正规商店购买的。他们是在收到法院通知后才得知此事的。商标侵权,已立即停止销售。其并不知道其销售的商品侵犯了原告商标专用权,且其也提供了合法的购买来源,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通过原告泡泡玛特公司的宣传推广,涉案“泡泡玛特”系列商标在青少年等相关消费群体中形成了很高的知名度。由于被告的主要消费对象是青少年,经营者应对“泡泡玛特”盲盒品牌以及相应的正品销售价格有一定的了解。被告网购案涉及标有“泡泡玛特”名称的涉嫌侵权商品,该商品与原告正品“泡泡玛特”标识存在一定差异。正品售价数十元,而涉案侵权产品仅售十元。几块钱,而且侵权物条形码的扫描结果无法显示与原告有任何关系。因此,被告至少忽略了对商户资质和货物来源的核实。
据此,法院认为,被告虽然提供了进货渠道,但作为专业经营者,未尽到相应的合理注意义务,仍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上述判决是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被告的经营规模、涉案商品的销售价格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而作出的。侵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泡泡玛特图片盲盒,被告主动履行赔偿义务。